各市交通運輸局,省交通運輸事業發展中心: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普通干線公路建設養護工程項目招標管理,整治招標工作中的突出問題,推進普通干線公路建設養護市場化進程,制定如下意見。
一、招標職責分工
1.我省普通干線公路建設工程、養護工程項目按照建設標準、投資規模、技術和結構復雜程度等分為重點項目(包括重點建設項目和重點養護項目)和一般項目(包括一般建設項目和一般養護項目)。
2.廳黨組每年研究確定一定數量的重點建設項目和重點養護項目,由省交通運輸事業發展中心(以下簡稱“省發展中心”)直接擔任項目管理法人,負責設計、施工、監理招標的具體組織實施。
3. 除省發展中心擔任項目管理法人以外的其它重點建設項目和一般建設項目由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確定項目管理法人,項目管理法人負責設計、施工、監理招標工作。
4.養護工程項目全部由省發展中心擔任項目管理法人,一般養護項目省發展中心委托市交通運輸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市中心”)代建。省發展中心負責組織實施設計、監理招標,市中心負責組織實施施工招標。
二、招標工作要求
5. 凡列入《遼寧省公共資源交易目錄》的普通干線公路建設養護工程項目,應全部進入省、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進行交易。對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搶險救災等特殊項目,按有關規定執行。
6. 招標人應按照交通運輸部制定的現行標準文件編制招標文件。
7. 招標工作應嚴格落實《工程項目招投標領域營商環境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發改辦法規〔2019〕862號)的有關要求,在招標公告、招標文件以及招投標實踐操作中,不得設置不合理限制和壁壘。
8. 施工招標原則上實行資格后審,評標辦法應采用合理低價法或技術評分最低標價法。設計和施工監理招標,評標辦法應采用綜合評估法。
9.招標人應將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信用評價結果應用于我省普通干線公路建設養護工程項目招標。鼓勵和支持招標人優先選擇信用等級高的從業企業。
三、招標工作監管
10. 招標投標活動及其當事人應當依法接受招標人所屬交通主管部門監督,相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監督招標人做好“五公開”“三記錄”和招標備案等工作,對非法干預、暗箱操作、圍標、串標及出借或者出租資格、資質證書供他人投標等違法違規行為,一經查實依法嚴肅處理。
11.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組織開展項目督查,對中標單位存在的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進行處理。
12.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加強普通干線公路設計、施工、監理等從業單位信用評價考核工作。對履約能力差的,降低企業信用等級;對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禁止進入我省公路建設養護市場。
13. 建立普通干線公路招標代理機構、代建單位年度考核動態調整制度。對插手干涉正常招標或招標工作出現重大失誤的招標代理機構,禁止進入我省公路建設養護市場。對于違法違規組織招標、項目管理混亂、出現嚴重質量及安全問題的代建單位,取消其代建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遼寧省交通運輸廳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