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項目單位、集采機構、各社會代理機構:
按照市發改委《關于對有關市場主體停止實施聯合懲戒的通知(八)》(鞍發改發[2019] 8號)、市發改委《關于對第十批失信主體實施聯合懲戒的通知》(鞍發改發[2019] 9號)和市財政局《關于對已完成企業信用修復停止實施聯合懲戒和限制失信主體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通知》(失信限制采購通知[2019]2號)的精神和要求,根據《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省發改委等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落實國家發改委等部門(機構)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的通知》(遼發改信用[2016]926號)和省財政廳《關于簡化遼寧省政府采購供應商入庫程序的通知》(遼財采函[2017]340號)等相關規定,并經“信用中國”查詢核實第十批失信主體26家企業均已列入失信“黑名單”,其中有1家“鞍山煜宸科技有限公司”在政府采購供應商庫已注冊?,F就最高法、國家發改委等部門向我市推送的第十批28個案件信息涉及的26家失信主體(企業)作出懲戒和相關規定以及對完成信用修復的23起案件失信主體即13家企業停止實施聯合懲戒等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停止對科光消防工程集團有限公司等13家已完成信用修復的企業實施聯合懲戒,恢復其參與公共資源交易活動資格;(詳見附件1)
二、拒絕鞍山中興醫藥集團有限公司等26家失信企業參與公共資源交易活動;(詳見附件2、3)
三、在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各項目單位、集采機構和各社會代理機構必須查詢“信用中國”和“中國政府采購網”等相關誠信網站(官網),核實參與的供應商是否被列入失信“黑名單”。凡列入失信“黑名單”的一律不準參與公共資源交易活動;對已列入失信“黑名單”后取得中標資格的供應商和中標單位,一經發現,取消其中標資格,同時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并予以處罰,對有重大違法違紀行為的,將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處理。
特此通知
附件:1、已完成信用修復企業名單
2、第十批失信案件信息
3、市財政局《信用聯合獎懲措施成效反饋表》(第十批)
鞍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19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