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鞍山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招標采購社會代理機構場內執業日常行為評價辦法》規定,完成2023年第四季度社會代理機構場內執業日常行為評價工作,評價情況已按照辦法規定進行了公示,現將評價結果公告如下:
第四季度共對29家社會代理機構代理的192個項目開展日常行為評價,其中24家社會代理機構得分100分,不足100分的社會代理機構5家,具體為:
1、遼寧工程招標有限公司代理《楊柳河大屯橋-房身匯合口治理工程設計》項目得分99分;
2、鞍山新科信項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寧遠鎮包董岳村村級作業路改造工程(第二次)》項目得分98分;
3、遼寧眾鑫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代理《鞍山市南沙河流域環境綜合整治項目—雨污分流管線規劃設計》項目得分98分;
4、鞍山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代理《鞍山市中醫院康復設備采購》項目得分97分;
5、遼寧四海招標代理有限公司代理《鞍山市水務工程有限公司PSP管材和管件公開招標采購項目》項目得分97分。
評價結果同步函報行業管理部門。
鞍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4年1月17日